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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2014,07、10早晨工作中突发猝死,当时公安笔录说7点开车出发一小时后到目的地,开始 搬东西干活,随后走到一旁不知道一没有蹲下扣车油箱的油渍,随后倒下不醒人事,口吐白沫,120还没到110就到现场取证,随后送到医院只照了心电图就没再抢救了,责任老板一直强调死者有高血压,有肥胖,现在事件怎么处理,怎么赔偿,死者上有60多的老人,下有4岁小孩,还有我这配偶,死者在08在福州工作至今,今年31,基本工资5000加提成,

刑事辩护 2018-10-16 09: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你爸的情况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再根据工伤鉴定等级向公司主张赔偿,如果公司不愿意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劳动诉讼。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如果您的母亲属于工伤或者职业病的情况,可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根据鉴定结果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费用。
  • 劳动法中对于工伤工资并没有规定,是由《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规定的。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不变,停工留薪期结束后,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以确定不同的工资。因此,在出现工伤的情况下,员工仍可以获得正常的工资并且进行合理的休息,并且依照法律规定得到一定的补偿。
  • 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计算,赔偿二年。死者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十年。
      侵害人致人残疾的,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残疾者疾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计算。经法医鉴定为一级的,自定残之月起,赔偿十年;二至十级的,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计算。
    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但最低不少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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