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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发生摩托车相撞事故,对方后座乘客要求索赔医疗、误工、精神损失等7万多元,双方均未投保交强险,有驾驶证,对方车辆无牌且是突然转弯,我方直行,交警判定我方次要责任。这种情形,我方应当赔付多少?谢谢!

医疗纠纷 2018-10-16 15: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方全责造成您的人身伤害,您可以要求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尽快提起诉讼。
    提示: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 交强险赔偿垫付与追偿
    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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