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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今年2012年3月11日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的全责,我在2012.6.8做了鉴定,鉴定出来是十级,我现在想问一下,我现在的赔偿标准是以什么标准呢,是按2011年的标准还是2012年新的标准呢?????

劳动纠纷 2018-10-16 15: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我国,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主要包括:

    1、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2、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直接损失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3、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肯定是要赔偿的,至于要赔多少,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划分的要承担的责任比例(例外:机动车一方无责也可能会承担10%以内的赔偿责任),以及对方受损情况综合判断,你最后可能会赔偿以下15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其他财产损失费。误工费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关键与提供的证据有关,需要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得到认可了才有可能得到支持。
    精神损失费能不能得到支持,各个地区有所差异,并且与伤者的伤残情况、对家庭的影响程度、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有关系,精神损失费具体赔偿多少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财产损失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伤残鉴定检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二次手术费等,其中赔偿的数额跟年龄、你的工资收入、抚养人数及年龄、实际支付的费用、鉴定意见等因素都有关系,建议咨询专业人士,会根据案情结合上述因素进行计算,得出一个一致的数额,法院根据提交证据进行认定,一般相差不会太大。十级伤残情况不同,赔偿差别较大,少的
    5、6万元,多的
    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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