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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在行政单位工作十几年的员工。现在,根据上述通知,单位必须与他们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想继续工作,必须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不需要任何补偿。我们做什么呢谢谢!

劳动纠纷 2021-04-20 11: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你支付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用工单位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只能是被派遣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严重违纪违法,以及不胜任工作等情形。这样,劳务派遣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可以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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