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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该公司的合同于17年12月31日到期,此后该公司未与我们续签合同。现在专柜已经拆了,公司拒绝赔偿我们去同城品牌继续工作。还说合同未按劳动法续签,可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不去同一个城市品牌能获得赔偿吗?我与该公司的合同于17年12月31日到期,此后该公司未与我们续签合同。现在专柜已经拆了,公司拒绝赔偿我们去同城品牌继续工作。还说合同未按劳动法续签,可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不去同一个城市品牌能获

劳动纠纷 2021-04-20 18: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应该在1个月内续签新的劳动合同,否则超过1个月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合同到期,公司可以依法终止合同,不属于无故辞退,但是,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要对劳动者给予补偿。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劳动者入职后,用人单位一般要与劳动者签订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期满后就存在是终止用工,还是续签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则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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