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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个朋友过马路时被车撞伤,交警认定肇事车辆负主要责任,我朋友负次要责任,住院15天,肇事司机只支付了前期的基本费用,后面的费用全由朋友自己在垫付,朋友准备打算出院了,医院说要至少休息3个月。请问,我朋友应该办理那些先关的手续,要不要和交通部门和肇事司机联系,还是等3个月后再找交通部门和肇事司机办理赔偿事宜呢?赔偿主要包含哪些项目,任何来计算赔偿金额。谢谢!

交通事故 2018-10-16 21: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交强险的赔偿情况为:
    第一,在交强险限额内由保险公司不按比例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其中财产损失两千,医疗费一万,伤残赔偿金等十一万;
    第二,超出交强险限额内的部分,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
    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通常情况下,被车撞了应该找对方赔钱,对方会找保险公司来处理,给你的损失定价,然后对方拿你的发票去保险公司报销。请记住,你的损失第一责任人是对方。如果被撞了找不到对方,需要开具公安部门事故证明,自己保险公司仅赔7成。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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