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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起诉要求离婚,但男方不同意。只是一审调解吗?半年后要不要撤诉上诉,然后才能批准?

离婚 2021-04-20 2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无论是劳动争议仲裁,还是民事诉讼,开庭查清事实之后,调解是必经程序。当事人拒绝调解的,依法进行判决。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提起离婚诉讼的原告是可以撤诉的,是否准予撤诉有法院决定,在法院同意撤诉之后,没有出现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在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 起诉离婚后是可以撤诉的,离婚撤诉后一般需要经过六个月才可以再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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