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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详情住院7天 伤的部位为脑部挫伤小腿外面撕裂缝了5针,出院一个半月能正常行走!总医疗费用11000元,是交通事故对面负全责,对面有全保!我想咨询下马上我准备结案!对一些后续赔偿不是很了解请您能够帮我!还要合肥的一些赔偿费用标准我不知道多少,比如误工费营养费等!受害者是在线大学生在合肥读书满一年!

交通事故 2018-10-17 04: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医疗费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原告提出赔偿数额的证据,如果被告对原告的赔偿提出否定性意见的,被告必须提出证据来证明。这样,举证责任就发生了一个变化,本来损害事实、损害赔偿数额应该是由原告来证明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被告如果对他的合理性提出质,就要自己来提出证据举证证明。
    如果能够证明他没有合理性的,那么就法院就予以采信。
  • 关于营养费问题,以广东为例,一般要有医嘱载明,为“加强营养”字样,法院判决一般为一个伤残等级1000元左右,即十级伤残1000元,九级2000元,以此类推。在者即便医嘱没有记载,比如伤筋动骨,年龄因素等,结合受伤人员身体状况,法院也会酌情判决,我们常见的是按前面所述判决的。
    当然,每地司法环境不同,也有地区按住院天数进行补助,标准不一。以上就是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营养费的具体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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