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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离婚了。我为他投保的保险是受益人,还有效吗?

离婚 2021-04-23 12: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过程中,如何处理尚处于有效期内的子女人身保险,就成了大家越来越关注的问题。首先,如果双方都愿意继续投保,原有的保险合同内容可不作变更,在尚有保险费用未交纳的情况下,由双方各半承担。
    将来可能产生的保险利益由双方按份平均所有,当事人有具体约定的除外。 其次,如果仅有一方愿意继续投保,无论离婚后该方对未成年子女是否拥有抚养权,均可以继续为子女投保。
    此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将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变更为愿意投保方,并由其交纳以后的保险费用和确定保险受益人。
  • 根据保单上合同内容来确定
  • 您好,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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