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煤矿工人,去年受了工伤,我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800,但是单位是按照平均月缴费工资3325计算的,请问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按照哪一种赔偿给我?急急急、

工伤赔偿 2018-10-17 18: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
    (三)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
    (四)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种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①
    五、六级伤残的劳动者本人提出;②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劳动者本人提出或者其劳动、聘用合同期满;
    (五)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 按法,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您现在还未离职,您还是可以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向单位领取。
    其次,原则上依照法律规定,工伤发生后应当在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工伤,且而且这一年的期限无法中断、中止。在您工伤鉴定确认后,才会据此向您发放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最后,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工伤发生后应当在一年内,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实践中也存在虽超过仲裁时效,仲裁委仍然受理的情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恩施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