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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离婚了 我没有经济能力抚养孩子 如果以后我有经济能力了还能把孩子要回来吗

离婚 2018-10-17 22: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首先,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二)两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首先,在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子女一旦年满十周岁,就意味着其作为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心智成熟度及对外界的理解能力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可以对于今后自己随父或随母哪一方共同生活做出判断和选择。
    因此,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子女抚养权需要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法院一般为了孩子生活环境的稳定性,所以经常抚养孩子的一方更有希望取得抚养权,
      对于该商品房的分割,需要明确产权登记以及有证据支持的出资情况,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对半分,但是人如果对方过错或者其他情况,法院会酌定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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