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父亲由朋友介绍给一个建筑工地打工 就是农民工没有任何合同 小包工头上面一层一层的分包直到建筑公司 8月14号我父亲在工地摔伤被送往医院治疗 左侧肋骨5处中断性骨折 左侧胸腔积液 腰椎压缩性骨折 腰椎横突4处骨折 现今以住院一个月 病情基本稳定 但是赔偿问题找不到头绪 小包工头出了所有的医疗费用 但赔偿费用不准备出 让我们找上面 我也想走工伤的赔偿标准 但是去了工伤科说你的劳动关系证据不全 不给认定工伤 又去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给了我一张申请须知 如今我只有工友证言 能够申请成功么 成功后又如何处理 怎么样能尽量块的解决

仲裁 2018-10-18 02: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护理依赖等级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有关(病历)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家标准GB/T 16180—2006 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送达申请鉴定的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给职工颁发《职工伤残证》。
  • 即使是老板亲自去办理工伤认定,仍需要对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进行证明,以及老板自己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宜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