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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们有一个女儿,一个住宅,一个门户,这两个套房是我们俩的名字,一辆车是他叔叔的名字,现在我们想离婚,我能得到什么?

离婚 2021-04-26 17: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婚前或者是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财产没有进行约定,应该按照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因此这两套房产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在对这两套房产进行分割的时候,按照公平的原则进行分割。可以一人一套,由拥有价值较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两人都想要价值较大的房产,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进行竞价,房产归出价高的一方。另一方可以得到相应的货币补偿。
  • 你好,这个你可以起诉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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