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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 小孩一周岁(女儿)女方要求每月500元抚养费 男方是农村低收入 结婚后男方一直是负债的状况 女方说不拿这些钱 把孩子送回男方(女方曾强制把孩子带回娘家半年) 起诉离婚 。请问她这样是不是就放弃抚养权了 孩子能判给男方吗

离婚 2018-10-18 14: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成年人可以提出放弃被抚养权吗?法律规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因此,无法独立生活的未成年子女不可以提出放弃被抚养权。
      即使离婚,父母对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都有法定的抚养教育义务。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不可以提出放弃被抚养权。   法律规定,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此,如果是16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独立生活的,可以不需要父母的抚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子女,必须得到父母的监护,监护权不应以子女的意志而消灭,否则不仅对子女成长不利,同时也会给社会增加负担。
      所以不能听任未成年人所谓“自已一人独立生活”的意愿,也不能以此免除其父母的抚养义务。
  •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需要男方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比如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病历复印件,证人证言、学校的相关证明等等。
    2、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需要相应的医疗机构出具手术或者绝育证明。
    目前,该条款在北京区域适用性不是很高,很少有人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该条款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时代背景。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如果子女一直随男方生活,法院为了子女的成长,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
  • 根据相关规定,通常2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会判决由女方抚养,10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尊重孩子自己的意见,而对于2周岁以上,10周岁以下的孩子,父亲和母亲均有权要求抚养。   通常2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会判决由女方抚养。
      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当子女不足两周岁时。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以及两周岁以下尚处于哺乳期的子女,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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