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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屋是货币拆迁,拆迁办的同志要扣除安置房款后再下找余款是否符合货币拆迁政策,

拆迁补偿 2018-10-19 13: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安置房补偿由于地区不同、同一地区区位价值也不同,补偿标准也不相同。
      
    1、相关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拆迁工作统一由地方政府委托相关单位办理拆迁事宜;
      
    2、当地政府应当事先发出拆迁公告和补偿标准的公告,被征收人如果不同意补偿的方式和数额等,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予以裁决;
      
    3、建议到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了解有关拆迁安置的有关文件。
  • 征收拆除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一般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建筑结构、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当事人对此应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委托评估。估价的结果应当保证足以买到与被拆除房屋相同水平的房屋。
    被征收拆除房屋的货币补偿总金额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1)被征收拆除房屋市场评估价或协商价;
    2)被拆除房屋附属物,装修部分评估价或协商价;
    3)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等设施移机费用;
    4)搬迁补助;
    5)营业用房屋的停产停业损失;
    6)提前搬迁奖励费;
    7)征收人给予其他奖励。
  • 拆迁补偿和安置房都是因房屋拆迁而发生的,当事人都包括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拆迁补偿费是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 补偿对象是被拆迁房屋,补偿依据是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所有的房屋拆迁,不管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还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都应当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补偿,给予拆迁补偿费;安置房是对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安置对象是需要安置的人员,安置依据是拆迁主管部门的规定,人均安置面积由政府制定,安置一般发生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中,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一般没有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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