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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卖房间。现在买房子的人已经全额支付了。我以为是付款的人,也是合同的人。结果,现在她说这房子不是学区的房子,不想卖原来的房子,所以她是外地人,不能过家了。她又把房子交给了别人。我觉得有风险。她把钱交给了我。房子交给了别人。我觉得该怎么办才好。我在卖房间。现在买房子的人已经全额支付了。我以为是付款的人,也是合同的人。结果,现在她说这房子不是学区的房子,不想卖原来的房子,所以她是外地人,不能过家了。她又把房子交给了别人。我觉得有风险。她把钱交

房产纠纷 2021-05-02 09: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这种做法最大的风险就是要防止卖家一房多卖。如果不办理正式的过户手续,一定要与卖家拟订一份买卖协议,写明房屋过户的时间,已付款项、是否需要公证等,为了避免卖方毁约,协议书上要写上“不可撤销”等。
    在签订协议之前,买方最好去房管局查证该房屋的权属问题,是否有多个户主。如果有多个户主的话,要跟每个户主一一签订协议。不过,虽然有自行拟订的协议,但该协议依然不能避免卖家一房多卖的情况。
    从法律角度讲,卖家仍拥有该房屋的产权,依然可以进行买卖。一旦有第三人进入,与卖家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并完成过户手续后,第一个买家的利益就要受到损失。
  • 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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