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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前,父母将房屋分给子女(有村办主任签字证据).现在房屋政府要拆迁了,父母又反悔了,子女还有权享受赔偿款吗?

拆迁补偿 2018-10-19 14: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拆迁来说,没有赔的概念.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拆迁住宅房屋补偿
    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三种方式。
    拆迁国有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房屋调换和面积标准房屋调换三种方式。
    拆迁集体土地或国有土地住宅房屋,拆迁人还应当给予被拆迁人搬迁补助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 征收拆除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一般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建筑结构、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当事人对此应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委托评估。估价的结果应当保证足以买到与被拆除房屋相同水平的房屋。
    被征收拆除房屋的货币补偿总金额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1)被征收拆除房屋市场评估价或协商价;
    2)被拆除房屋附属物,装修部分评估价或协商价;
    3)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等设施移机费用;
    4)搬迁补助;
    5)营业用房屋的停产停业损失;
    6)提前搬迁奖励费;
    7)征收人给予其他奖励。
  • 一般不能享受,所谓的土地赔偿,是指因国家征用集体土地而支付的土地补偿款,该款赔付给集体土地所有人,一般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代领,然后在内部进行分配,显然,你爱人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但扬州实践中,除了支付土地补偿款外,还根据家庭人口进行房屋安置,这一块,你爱人应当可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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