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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厂搬到东莞,劳务派遣工人不想去,有什么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1-05-03 11: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劳务派遣合同,是指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
      
    2、劳务派遣制员工是指和用人单位委托的劳务公司或人力资源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属于服务单位正式员工,说白了就是临时工,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去,主要出现在一些低下工作,如操作工等!比如你在A工作,但是A与B有协议,你与B签合同,由B派你到A工作,你与A木有合同关系,你是B的员工。
      
    3、劳动合同制员工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制是与劳务派遣制等其他用工形式相对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制是我们和所工作的单位签劳动合同,属于服务单位正式员工,可长期工作,在单位有升级机会,发展空间大,比较有保障。比如你在A工作,你与A直接签合同。
  • 你好,员工不想去单位需向你们赔偿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未满半年的按半个月计算,超过半年未满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赔偿的工资按最近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 你好,建议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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