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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不起,我骑自行车时被脚撞了。那时,我受伤了,觉得没什么问题。我没想那么多。他给了我200元。第二天,我走不动了。我几天没去上班了。我能向他要生活费吗?我没有记录他的车牌号码。我能向交警要他吗?

综合法律 2021-05-03 15: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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