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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公司收购了一家公司。这家公司之前签署的合作协议仍然有效吗?

公司收购 2021-05-03 15: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公司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要经过如下程序:
    一、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研究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五、股权转让的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免去转让方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六、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股东对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七、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
  •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44条第2款“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可知,新的公司法人会继承之前公司权利义务,之前签订的合同自然也是有效的
  • 合同是有效的,相关的权利义务需变更后的公司承担。你也可以主张重新签订一份协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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