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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膑骨骨折术后感染,由于医院责任心不强严重失职在伤口未愈合而又未做细菌培养的情况下做第二次手术,任然感染。,后又转市医院治疗一共住院两个月,通过医学鉴定不属于医疗亊故,但这完全是医疗过错,这能起诉医院吗

医疗纠纷 2018-10-19 22: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按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九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第三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
    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鉴定工作。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以下简称医学会)可以设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和日常工作。
  • 出现医疗事故争议之后,患者(包括其家属)可要求医院内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然后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患者对协商结果不服,即可通过以下三个途径寻求解决:首先,患者可向医院所在区县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然后由该部门移交医院所在区的医学会进行首次鉴定;其次,患者也可向医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由人民法院委托医院所在区的医学会进行首次鉴定;第三,医患双方也可共同书面委托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并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
  •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一般而言,在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中,可以对这样一些内容进行鉴定:
      
    (1)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有无过错;
      
    (2)医疗机构是否尽到告知义务;
      
    (3)医疗机构是否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4)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5)医疗过错行为在损害结果中的责任程度;
      
    (6)人体损伤残疾程度;
      
    (7)其他专门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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