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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以前付了10000万元的预付款,后来说车下午回来提前交了馀额,交了馀额的车没回来,最后说调动了车,车回来的年份不同,最后说签了合同,不知不觉,这该怎么办呢?

交通事故 2021-05-04 09:1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对于定金,依据《合同法》相关条文规定,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
    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也就是说如果没签定买卖合同,定金也就无从谈起。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也就不具备担保性质。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要求经营者退款。
  • 关于购买车的买卖合同纠纷,如果可以和对方协商解决的,建议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意协商的,可以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会对纠纷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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