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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今年13岁,被小车撞伤,对方负全责,医生鉴定小女全身多处软组织挫檫伤跟脑震荡,还有小女脸部有一个小伤疤,右脚下节也有较大的伤疤,住院17天,医院的医药费车主全垫,对方不怎么配合赔偿,请教下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 2018-10-20 09: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交通事故受伤出院后,治疗交通事故导致的伤产生的医药费属于后续治疗费,任然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断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院作为专业的医疗机构,应当遵守诊疗护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由于该医院未进行必要的常规检查,缺乏谨慎注意,对原告的个体差异判断不足,致使对产妇宫内是否慢性缺氧不能及时发现;当胎儿宫内窘迫时,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未及早和患方沟通或采取其他方式尽快结束分娩;婴儿出生后,复苏不规范、不到位,以致婴儿即原告曾某患上脑瘫。
    被告医院过错明显,且与婴儿患上脑瘫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尽快报警处理,一般发生交通事故后先要报警处理,进行责任划分与伤残鉴定,再要求相应的赔偿。对于被撞伤到医院进行治疗的情况下,可以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伤残鉴定,确定责任并要求赔偿医疗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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