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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找律师商量一下,我想离婚,丈夫的家人不想离开,以前我丈夫同意离婚,现在我妻子说他对我好,不想离开,我对他没有感情,我想离开,我有十五岁的女儿,还有八岁的儿子,我想赢得儿子的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 2021-05-04 19:3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女方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参照在离婚当时是否符合以下的情况之一。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母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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