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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连。我2012年8月入职一家日企,9月签了一份出差合同,派日本出差。内容大致为公司公派出差,合同期满前不能解约。2013年9月再次派出差。这次没有签出差合同。我现在想离职,出差合同对我有约束么

合同纠纷 2018-10-20 10: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如果公司没有给你劳动合同,无法证明你还在试用期,你可以快递形式寄送书面辞职书(保留快递单据),30天后即可离职。公司不予结算工资的,你可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
    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 合同期满,如果单位不续签,或者续签条件低于原条件,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劳动者本人提出的不续签,单位就不用给补偿金。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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