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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下外观设计专利的案件。本人在2011年时申请了一个专利,在申请日到公告日之间被对方公司起诉了,说我侵犯他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对方公司已经有专利证书的。后来调解了,赔了钱。我就把模具有所改动,没生意,就把模具卖掉不做了。过了很久,买模具的客户向我要专利,我就送给他了,当时他也写给我授权书,允许我卖完库存产品。现在我送给客户的专利证书是有效的。以前的公司又起诉我许诺销售(我的产品早就没有了,对方也到我厂里查过,一无所获,只是网上的照片没有删掉)现在我手里的授权书有用吗?我该怎么办?请指点一下,不胜感激!

2018-10-20 10: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须提交下列文件:
    1.提交的文件与上述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所提交的文件,除无须专利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外,大致相同,即包括有:申请书、两套附图(可以是照片或附图)、简要说明(如果需要)、转让证明(如果需要)、以及优先权证明文件(如果要求优先权);其中,附图应包括:主视图、后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右视图,如果可能还可提供立体图;图的大小不得超过(15×22厘米)和(3×8厘米);
    2.如委托代理人提交申请,亦应提交上述的委托书和指示信等。
  •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一、专利申请保护期限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二、专利申请保护范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这一规定表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体现该产品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为基本依据。需要说明的是,外观设计专利权所保护的“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范围,应当是同类产品的范围;不是同类产品,即使外观设计相同,也不能认为是侵犯了专利权。  
    三、专利申请必备申请文件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  要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类别;请求保护色彩的,提交彩色图片或照片;必要时,写明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简要说明应当指明设计要点、省略的视图、所要保护的色彩等。
  • 判断是否构成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应当首先明确受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产品范围,应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可以用于理解该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   
    1、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侵权诉讼中,应当提交其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图”,说明其外观设计保护的独创部位及内容;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已向中国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交“设计要点图”的,专利档案可以作为认定外观设计要点的证据。   
    2、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出具中国国家专利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关证据,用以确定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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