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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08年10月7日入职的,到14年9月6日,还有一个月就刚好六年的时间,突然口头通知我说,下个月合同到期,公司这边不续签劳动合同了,并没有发出书面通知,然后说补我一个月工资,9月份来不来上班都可以了。按照现在这个情况,公司是不是应该给我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是每年签一次。年限是1年,我6年工龄。是支付6年工龄的6个月的还是只支付签订合同年限一年1个月经济补偿金啊?08年10月入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09年次才开始签订的。现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当年没签订劳动合同违规的款项吗?住房公积金是入职两年后才帮我购买的,也就是2010年才开始购买的,现在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当年没有购买住房公积金缺少购买的各种违规款项吗?经济补偿金应该怎么算出来呢?麻烦你了。先谢谢你了

合同纠纷 2018-10-20 11: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作年限是我国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的劳动法律用语。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时间,一律计算为工作年限。
    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民主革命政权机关工作的时间,应当计算为工作时间。
    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
    在计算退职金、退休金时,按周年计算后剩佘的月数,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和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工作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工作年裉。
    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刑事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但情节较轻,并且经过任免机关批准的,其受处分以前工作的时间,也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
      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如下:  经济补偿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  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
      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
      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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