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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下\\\'有房客租我房子\\\'要我的房产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要开发票到公司报账\\\'这是不是骗子

刑事辩护 2018-10-20 14: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所开发票要求如下:销售不动产,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而且:
    1、房产交易是商品买卖的一种,需要开具发票。
      
    2、发票是付款买房的支付有效凭证,可以避免法律纠纷。
      
    3、因为房产交易需缴纳一定的税,发票金额即是计税的基础。
      
    4、房产交易往往是个人间进行的,个人无法自己开具发票,因此由税务部门代开不动产发票。
      
    4、不动产发票也是以后该房再次交易时所必需的凭证之一。
  • 注意买卖出租房屋的两个问题:
    一是买卖不破租赁,在租期到期之前,房屋购买者不能要求承租人腾房。
    二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买出租的房屋之前要有承租人的放弃优先购买权最好。
    二、买卖出租中的房屋需要注意什么?
    (1)不仅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注明房屋正在出租,还要将租赁合同作为二手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如果不按这个要求做,则可能发生以下的风险:
    a、一旦卖方违约不想将房屋卖掉时,即可另行签订虚假租赁合同,将租期约定的很长,将租金约定的很低。
    这样依据“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不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都无权主张承租人腾退房屋。这样足以打击买方要求继续购买房屋的意志,而卖方则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b、卖方可以降低租金,改变买方的预期收益。
    (2)要明确的约定房屋租金什么时候转由买方收取
    通常房屋租金最迟在买方支付百分之八十的购房款或者房屋产权过户时,转由买方收取。
  • 房屋买卖发票开具:

    一.发票开具方式
      依据不动产出售方的收款方式不同,发票开具方式区分为:
      
    (一)收款人分次收款的,即时开具发票,并在发票的“款项性质”栏目中注明款项性质;结算尾款时,只开具一份尾款金额的发票,并在发票的“备注”栏中注明:各项不动产的建筑面积、单价、购房款总额和其他款项的名称、金额。不动产买受人持所有的购房发票向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手续。
      
    (二)收款人一次性收款的,即时开具发票,并在发票的“款项性质”中注明款项性质,该份发票中应载明该不动产购房款总额和其他款项名称、金额等内容,开票人应对“建筑面积”“单价”、“金额”等如实填写。不动产买受人凭该份发票向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手续。
     
    二.发票内容填写
      
    (一)“不动产项目编号”栏目。
      
    (二)“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单价”栏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73号)第一条第
    (三)款第
    (5)点“金额=面积×单价”的规定,当收款人收取的款项金额与面积和单价形成勾稽关系时,应如实填写;无法形成勾稽关系时,可暂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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