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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开始看中一个房子,是跟私人买的,当时交了4万押金,没有合同,只开了张收据,,现在不想买了,押金能要回来么,如果卖方不退,能起诉要回么?

合同纠纷 2018-10-20 18: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共有产权人没有签字,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有的房产是以两个人的名义买的(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对于这样的共有房产出售时一定要共有双方都必须签字,只有一方签字的为效力待定合同,这样买方很被动,卖方如果想违约的话完全可以这个借口不出售房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夫妻之间的财产一般属于共同共有,不是按份共有,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享有所有权,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综上所述,对于房产共有人没有签字的房屋买卖合同,当房价上涨时卖方可以共有人没签字为由来违约,无法保障买方的合法权益。
  • 期房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俗称的期房是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
    在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后就可以根据自身的付款情况签订购房合同了,银行按揭付款的,交齐首付款后就可以签订购房合同了;一次性付款的需要全款到位后才可以签订购房合同的。
  • 买房交了押金能不能退押金,  
    一、买房交了押金能不能退押金  可以依据协议,向对方主张损失利息、返还押金等。  根据《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房屋买卖定金怎么赔付依据  
    1、如因开发商原因致双方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例如开发商将约定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等,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2、如因购房者原因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双方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例如购房者放弃购买约定房屋等,购房者将损失定金;  
    3、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经购房者与开发商协商,双方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具体条款无法达成一致的,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交纳的定金;  
    4、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出现定金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按《认购书》中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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