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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车辆是全险不小心行驶中撞倒了一个55岁的妇女去医院检查X光CT核磁工振基本能照的片子都照了,后检查结果是鼻骨骨折和膝盖韧带断裂,需要做膝盖关节镜手术 ,前期的治疗费都是我拿的,还有住院和治疗药物,手术的费用保险公司能全款给我报销吗。

保险纠纷 2018-10-20 2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会保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五个险种。,因此,不论是职工工伤,还是就医,养老,女职工生育,失业都属于社会保险的报销范围,但是不全部包括,如失业保险需要同时满足以下领取条件:
    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 身份证和社保卡是申请报销的主要凭证之一,但是,光有这些当然不行。  
    1.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剖腹产手术费就属于其中的一项。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2.符合规定的职工应在产假期满后6个月内向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或符合再生育条件需实施复通手术的批准证明或女职工用人单位所在镇(街道)计生办出具的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生育医疗等证明和原始病历、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清单、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经办机构所需的其它材料。

  • 1.如用人单位按规定正常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工伤赔偿分别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用人单位承担);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承担);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4级伤残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5-6级伤残,如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由用人单位承担)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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