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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就我和爸爸两人,我出嫁了,户口过到了婆婆家,爸爸失踪了一年至今未归,生死不明,我的伯伯想要我们家的房,他是否有和我争夺房产的权利。                          补充:现在户口本上的名字是我爸爸,他是否可以私自更改户口本上的名字。

离婚 2018-10-21 07: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在哪些情况下不能在房产证上增加名字呢?
    1、按揭房不能加名字,必须要把银行的贷款结清后才能办理房产证名字变更。但是如果是刚买了房,还没有办理贷款的情况下,就可以直接去找开发商,在合同上加名字。
    2、抵押房不能加名字,如果是全款买的房,但是将房子抵押出去了,这种情况也是不能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
  • 这个有两种情况:
      一个是未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可由开发商直接帮助办理更名手续。开发商会经过房产局重新鉴定合同的产权人。这种情况比较简单。
      另一种情况是办理了房产证的,这里面还分两种情况:结婚的,就可以直接更改为一个人名字,如果没结婚的,以重新交易过户为准。
    这里面涉及的财产问题就比较复杂,一般以出资的证明来断定财产的归属。
  • 您好! 个人意见认为:房屋所有权人应当以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为准,所以权利人只有夫妻二人。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各有一半的权利,如果协议分割,可以有如下几种方式:
    1、双方都不要房子的,可以转让该房产后,双方均分卖房款(先扣除贷款);
    2、一方要房子,另一方不要的,由取得房子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作为补偿款;
    3、双方都要的,可以竞价,价高者得之,另一方得相应比例的房款。 母亲并非房屋所有人,不能参与房屋分割。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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