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1、工业园区,租赁11年了,都是一年一签合同。2013年合同到期之后,2014年的合同还没有签,2014年2月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要求15天搬迁,而且说是没有在合同期不补给搬迁费。2、要求补偿时,就说没在合同期内,而且终止合同的相关手续没有办理,租赁的保证金也没有退,请问通知拆迁时还在合同期内吗?3、租赁和拆迁都是村委会。而且合同里还说明合同终止后如遇搬迁,停产停业费和搬迁费都不给予。请问应该怎么处理。4、小户都已经搬迁,是村委会办公人员以个人名义给予了少许部分的补偿,我家面积比较大,应该怎么办呢?

拆迁补偿 2018-10-21 1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合同未到期, 需要和房屋所有人协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 拆迁补偿就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让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形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就简单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国家房屋拆迁的法定依据,但是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起。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一)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二)周转补偿费,用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按照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三)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按照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是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宅基地面积(加)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宅基地面积(加)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当然还有细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减)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者是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等于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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