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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终止租房合同并承担违约金,能不能要求甲方退还房租??违约金一般是百分之多少?

合同纠纷 2018-10-21 12: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过程中出现违约现象,违约金赔偿应该为:
    1、在一方发生违约的时候,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自己的违约责任,如果此时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已经低于实际上造成的损失,另一方可以将违约方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来增加违约金。如果说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对于实际发生的损失高出太多,违约方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减少违约金。
      
    2、租房的违约金到底是如何计算的,是有一个标准的。租房的违约金计算是根据相关约定来进行的,并不是随意凭空进行计算的。
      
    3、在一般的情况之下,对于现行的合同法律来讲,它所确定的额违约金是不具有惩罚性的。它属于一种赔偿性的违约金。
  • 签房租合同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一、 签房租合同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1、注意到期后续期谁说了算的问题,还有到期后价格怎么定的问题。  
    2、中间房东突然要收房付多少违约金给你的问题。  
    3、房租晚交的惩罚金问题。  
    4、屋内破损赔偿问题,屋内设备损坏谁修理问题。  
    5、取暖费谁付问题。  
    二、签订简单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注意的事项  承租方应注意的事项: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  
    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4、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5、付款方式。  出租方应注意:  
    1、查看身份证明,外省市人员在本地居住是否有合法居住证明;  
    2、承租人租房用途,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有违法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没有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意见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经抵押未经抵押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 租赁合同有定期租赁合同与不定期租赁合同。
      在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及承租人均可随时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在一方当事人提出解除主张并经过相当期限之后,该租赁合同可以终止,当事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因此而消灭。
      在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届满而又未续签的,合同关系消灭。当事人对租赁合同期限约定不明确或未约定期限,以及未采用书面形式且当事人对期限有争议的,均视为不定期租赁。
      另外,《合同法》第236条规定,租赁合同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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