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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期间一同事借钱不还,我向法院起诉,她不还钱在互联网上诽谤我,本人性格内向,精神压力大,不敢见人,好像全世界人都知道,无法正常生活,我上**中心投诉让其删除,至今还在,我该怎么才能让其删除,能不维权,法律保护吗

刑事辩护 2018-10-22 08: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具体而言:你可以以侵权人为被告向侵权人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侵犯你名誉权,要求被告人承担由于侵权行为造成您的损失。应注意的是,您需要搜集到对方诽谤你的证据(证人证言,录音证据均可)同时需要主张由于被告人的行为给您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两种,计算损失的标准可以侵权前后对您收入的影响计算)
  • 1,如果构成诽谤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2,如果是侵犯名誉权,依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 停止侵害;  
    (二) 排除妨碍;  
    (三) 消除危险;  
    (四) 返还财产;  
    (五) 恢复原状;  
    (六) 修理、重作、更换;  
    (七) 赔偿损失;  
    (八) 支付违约金;  
    (九)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 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 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 谤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246条诽 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 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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