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交通事故自己付的钱,给了受害者发票。法庭上说拿发票说她付的钱。那是一个简单的交通事故,我开车门,她的电瓶车就撞上了,去了医院钱我付的,发票当时给她了,花了600,医生说没什么事情。我想不通过保险公司私了好了,第二天说她的车要修什么的,又说什么误工费什么的,我给了她修车钱600.就通过了保险公司来处理,然后一直没时间去签字,要么她有时间,有两次我们都有时间她吧修车发票弄丢了,就又没处理。我没时间久拖了几个月,她提出诉讼了。今天去法庭处理了,她拿发票一口咬定是她付的钱。我有人证证明我付的钱,她有发票证明她付的钱。法官最后判决她付的钱,等一个月后她拿发票去保险公司拿钱。我不服这个判决,想重新去诉讼,可是医院的监控器也没有了,也没有和她的电话录音。请问有办法吗?麻烦律师了,

保险纠纷 2018-10-22 17: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赔偿,首先应由交警根据双发违章过错情节及过错与事故结果的因果关系对责任进行认定。对责任认定不服,可在收到责任认定十日内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复核申请.伤者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伤者的具体伤残程度、责任分担、实际花费、户口性质、年龄大小、工资收入、住院时间长短等情况详细计算。
    由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先于赔偿,超出部分,按照事故当事人双方责任,按照交警队责任划分按比例承担,车主与肇事司机符合一定条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车主或司机赔偿后,再按照商业三责任向保险公司理赔。
    交通事故属于专业性很强的案件,必要时还要请律师帮助处理,有需要详细法律咨询联系我。
    你们现在可以协商,协商不成你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交通费;误工费 、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具体的计算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具体赔偿数额除责任划分和伤残等级外,还与受害人年龄、户籍、住院实际花费情况。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其计算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一般适用有工作单位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2、无固定收入的:
      按当地城镇或农村人均收入计算。
     
    3、受害为个体工商户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或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证据,如纳费证明等)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