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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4月27日我驾驶城市公交车沿紫竹路自北向南,到萧林路口左转弯向东,在路口我一直让行直行车(已过中心线),当绿灯闪烁,对面直行车还有一段距离时,我开始左转,当我车头进入公交专用道几乎直行时,对方自南向北直行向我车右后部撞击,对方撞击我后把车移动到我车后部。29号我们去中队处理事故,辅警直接判我全责,我说对方撞我右后部,又移动车子,怎么判我全责?辅警说那就同责吧。我还是不服,要求辅警查看监控,我们发生事故是13:35左右,监控视频从13:34到13:44就没了,其它都有。我就质问辅警事故视频哪去了,他就说机器设备出问题没办法,因为我和他争吵几句,里面就出来几个辅警围攻我,把我推搡到里面内室,准备殴打我,这时进来一位交警他们才散去,说我在公安机关闹事。后来我就回去了。今天(5月14日)又去处理判我全责并扣3分,说我态度差和他们不配合。说实话,在处理事故之中,我即没骂人也没动手打人,只是质问他:视频哪去了?请问律师,这样判我全责合理吗?辅警有权利处理交通事故吗?删除视频不让当事方观看是毁灭证据吗?谢谢!

交通事故 2018-10-22 17: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受理案件后,立刻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做出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应依占有关划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职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划定和赔偿尺度,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职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按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治理部分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 按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进行索赔。具体为: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七项费用,如果能评上伤残,则还有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六项费用,共十三项费用。
    此外,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是同等责任,可选择各赔各,即自己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种需要双方保险公司达成共识才可以),这种处理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
    或者保险公司互赔(即本车由对方车的保险公司理赔),也是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复杂一点的就是,自己保险公司赔50%,对方赔50%。资料的话就只是发票需要开两张,均分维修费,其他一样(一般是双方损伤相差较大的情况)。
    2、主次责任与同等责任差不多,只是不能各自赔付或者互赔(除非保险公司能达成协议),按责任比例进行赔付,发票一样按比例开两张。
    3、全责,这是比较好处理的一种情况,以上两点都是需要报各自的保险公司。
    这种情况只需要全责方报保险就可以了,三责的所有损伤都由全责方理赔。三责无损,提供交强险的复印件就可以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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