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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人没有主张优先受偿权,那么抵押物怎么处置?

房产纠纷 2021-05-16 0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 房屋进行抵押的,需要偿还抵押权人的相关,债权,其他债权随后偿还
  • 根据《物权法》、《担保法》规定:抵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设立抵押权时,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四)担保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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