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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死亡,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项目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1-05-17 02: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后不能再提起民事诉讼;  
    (2)因为已经赔偿说明已经履行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或调节,另行再提起诉讼违反了“一事不二理”的民事诉讼原则;  
    (3)如果对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满意,可以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超出了上诉期的可以依法申请再审。  
    (4)相关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 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物质损失而非精神损失,这一点已经不存在争议。
    2。死亡赔偿金应当属于死者的遗产,既然是遗产,可以用来偿还死者生前的债务,这个问题现在理论和实践上已经不存在争议
    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其本质仍然是民事诉讼,是为了防止刑事案件过分拖延而设置的,具有民事诉讼的一般属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死亡赔偿金和民事诉讼中的死亡赔偿金性质没有区别
  • 有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与死亡赔偿金不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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