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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期间致人轻微伤,当时属于自首,学生,外加未满18岁.判一年半,缓俩年。在这期间我们在网吧和人发生口角,致人轻微伤。我只是从犯。当时我取保候审,现在检察院又找我去谈材料。准备起诉我。我会被判刑吗?会把我家牢加上吗?我现在家牢已经解除。会被判刑吗?急!

刑事辩护 2018-10-23 1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一定要遵守期间应当遵守的义务。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案子到检察院,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一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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