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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面包车司机,前天上午在汉阳芳草路上开车前方有一辆摩托车,司机还带着一个人,对面的一辆大卡车越双黄线超车,摩托车避让不及被撞飞,我向左打盘子但由于超速仍然将倒地的摩托车压倒,司机当场死亡,另一个人七级伤残。死亡是谁造成的无法确定。交警的责任认定说摩托车是无证,未戴头盔,超速。卡车司机超载超速,违规变道,我只有超速,但是交警没有给责任承担比例建议。我只投了交强险,没投其他商业险,对方现在要60万赔偿,请问我大概要赔多少呀,我的责任承担比例大概是多少,怎么说才能减轻一点,法官会根据交警的责任比例的建议判吗?保险公司会帮我赔多少呀,是在赔偿限额里面全部帮我赔还是按照我承担的责任帮我赔一部分剩下的我自己赔?谢谢了律师先生

交通事故 2018-10-23 12: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 交强险赔偿只是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推行的险种,是每个车主必须购买的,它的费率是全国统一定价的。针对不同车型有不同的基础费率。它的赔偿也是全国统一的。
    如果双方都购买了商业险,在交强险不能完全赔付对方的情况下,商业险可以支付剩余的部分。
    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垫付医疗费用,如果伤者定残,最多保险公司能赔付12万,人伤1万,死亡伤残11万,财产2千 最坏的打算就是起诉,因为保险公司是不会多拿一分钱的。
  •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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