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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婚迁往外县迁户口,我们这边手续办好了,就差去那边上户口,现在不想迁了,要怎么做?

离婚 2018-10-23 13: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后,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应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4,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第一,要迁入地的公安部门的准迁证,你办这个凭的是结婚证,第二,去女方老家公安派出所开迁移证,然后再回到男方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登记就好了
    一、首先应该办理现住地的准迁证。 办理准迁证需要的程序:
    1、个人申请(一般是男方的名义,申请将妻子的户口迁入);
    2、你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迁入人的身份证原件极复印件。
    二、迁出手续就简单的多了:带着准迁证到你原籍迁出户口。
    三、带着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到现居住地落户即可。

  • 1、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去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开具”非(未)婚生育情况说明“;  
    2、再凭上述证明及证件,去指定的机构(如:妇幼保健院)等,申请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后,再去孩子的出生地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再带上出生证明、亲子鉴定证明、”非(未)婚生育情况说明“、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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