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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50岁了。但是社会保障已经15年没有支付了,公司要求终止合同!我可以申请继续工作吗?

劳动纠纷 2021-05-18 17: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令第586号
      (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你好,请问公司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了吗?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多久?如果是劳动合同到期,公司通知你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1年可以要求支付1个月工资。
    如果公司有其他合理的理由与你终止劳动合同,那么你可能无法要求公司赔偿,要看你的具体情况
  • 您好,是因为什么原因终止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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