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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关于工伤赔偿的相关事宜。工伤二次治疗费用老板一直推脱不出该怎么办????

工伤赔偿 2018-10-23 15: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死亡补助金待遇标准?

    什么是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在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职工的死亡使其亲属丧失了重要的生活来源,导致其生活水平的下降,这是工伤事故的后果之一,因此应当予以赔偿。劳动者因工死亡,工亡补助金有什么法律依据?工亡补助金是多少?工亡补助金待遇标准:


    (1)标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2)要求:第
    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
    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
    (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

    工亡补助金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工伤保险条例》中写明是第三十九条,不是三十七条)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1.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单位不申报的员工或家属可在一年内自行申报。

    2.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劳动部门认为不属于工伤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3.根据伤残等级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社保部门申请赔偿。单位没有给员工上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再寻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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