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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书如何有法律效应,不需要公正。

房产纠纷 2021-05-19 12: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和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  第六条下列各项允许在应征税总额中扣除:  
    (一)被继承人死亡之前,依法应补缴的各项税款、罚款、滞纳金;  
    (二)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未偿还的具有确凿证据的各项债务;  
    (三)被继承人丧葬费用;
  • 房屋赠与合同不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不管有没有公证,房屋赠与合同都是一样有效力的,只不过在公证之后法律效力是更强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 赠与书并不强制要求公证,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公证。公证作为一项证明制度,其证明结果的直接表现是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公证书在法律上具有能够直接证明公证确认的法律行为及事实的真实、合法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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