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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江苏那熟人工厂上班(厂里员工都没签合同,厂已经卖了)出现工伤老板把我弄回河南治伤现在到赔偿问题协商不了该怎么办

工伤赔偿 2018-10-23 18: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可以要求赔偿。工伤不能确定赔偿,你可以进行仲裁。 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但是如果您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您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数额支付,其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1)用人单位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到一年内支付双倍工资。由于您只在该公司工作了半年,您可以要求单位再支付您5个月的工资。2)用人单位拖欠您工资,致您被迫离职的,可以要求单位补交您的工资,以及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你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比如:工资表,工作证,工牌等)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递交相关证明文件和确认劳动关系申请书,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然后认定工伤,最后申请仲裁赔偿,八级的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都是按照11个月计算。工伤案件劳动仲裁前置,必须先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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