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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工伤医药费不报销能否办理工伤鉴定和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 2018-10-23 18: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单方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受伤的城乡医保参保人员报销医药费需提供的材料
      如您系驾驶电动车或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发生单方面交通事故,是否报警不是报销的必须条件,但您还需备齐以下材料:
      
    1、住院发票原件
      
    2、住院费用清单
      
    3、出院记录(小结)复印件
      
    4、由户口所在地村或社区以及乡镇提供的意外伤害证明
      
    5、初诊记录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本人江山市内各银行存折或卡的复印件两份 。

  • 1、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对方是机动车,在交强险各分项限额内的损失由对方全额承担,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对方需要承担60%,交强险有三个分项限额,其中医疗赔偿限额10000元,负责赔你母亲的医疗费 伙食费 营养费 后续治疗等;伤残赔偿金限额110000万,负责赔偿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财产损失限额为2000元,负责赔偿车辆损失,衣物损失直接的财产性损失等。关于伤残依我作案子经验来说估计在10级或9级 具体要有法医鉴定为准。误工费和你的护理费用都要根据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报告确定的时间和你们单位开据的误工证明来确定。具体赔偿多少钱 得根据你母亲的户口性质,伤残等级等具体情况才能确定,这个伤残鉴定在事故发生3个月后就可以做了。整个理赔和准备材料的过程相对来说较专业,建议请专人操作(一般都会通过法院诉讼的,调解或直接保险理赔的话,有些法定的费用是拿不到的比如精神抚慰金等)。
    2、关于工伤,只要你母亲是在正常的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就肯定是属于工伤的,有工伤保险的话,单位会帮你主动办理的,如果单位没有申请的话,你们自己得在一年之内申请工伤认定,当然越早申请越好,若没有买工伤保险,那么还是建议你聘请律师代为处理,具体赔偿的项目与交通事故赔偿内容不重复的可以都可以得到赔偿。
  •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赔偿: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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