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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朋友合伙开了一家餐饮店,我们之间没有合伙协议,只有和房东的租房合同,但签合同的是另外的一熟人签的, 分钱只有我们两个合伙人,请问这个店属于我们两个合伙人的吗

合同纠纷 2018-10-24 0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订立书面合伙协议的,合伙人仍然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但是,起诉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合伙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条指出:"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报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
  • 合伙协议应当对合伙企业的各项事项都事先规定,包括合伙企业的名称、营业地点、出资、入伙与退伙等等各项事项,如果自己不懂得如何签合伙协议,建议最好可以拿上协议找律师咨询。
  • 即使没有合伙协议,只要双方存在合伙的事实,即可认为其存在合伙关系。当合伙关系终止时,对合伙财产的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有书面协议的,按书面协议处理,没有书面协议,又协商不成,同时合伙人出资数额不等的,可以按出资额多的合伙人意见处理。
    但同时也要保护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民法通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人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因此,当事人只要找到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他们当初有口头协议,就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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