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请问在内资企业中能不能用投资总额(包括自有资金和借入资金)的概念(网上说投资总额是外资的特有概念)。如果不能用,改用什么词来代替,它与注册资本的比例关系;如果可以用,那么“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的法律规定应为多少,(网上只有中外合资公司中的比例是否应用于内资)谢谢!!!!

合伙企业 2018-10-24 06: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注册资金大小对公司的影响:
      
    1、由于注册手续的费用是按资金多少的百分比来算的,所以注册资金多,注册手续费就贵。虽然工商免费了,税务还是按照注册资金来收印花税的。
      
    2、公司注册资本越高,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越多。
      
    3、注册资金多寡,一定程度上表示该公司的资本是否雄厚,有没有做大项目的能力,客户有时候会以注册资金作为一种合作上的考虑的;
      
    4、很多竞标项目是要考验公司注册资金的。因为注册资金涉及你公司的资质评定等级,不同等级资质的公司可以获得招投标的工程等级也不同,正如三级建筑资质的企业不能获得500万的工程招投标资格一样;注册资金不到一定规模连参与竞标的资格都没有;
      
    5、很多行业注册时就有注册资金门槛的要求,注册资金不够不能申请注册该行业名的公司。比如劳务派遣公司最低注册资本200万元,没有200万元就不能注册;
      
    6、注册资金50万以上,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7、注册资金50万以上,银行可办理员工工资卡业务;
      
    8、如果银行贷款给公司,往往也要参考注册资金这个条件。
  • 企业间的相互借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答: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因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的规定,企业之间不得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企业之间签订的这种合同为无效合同。
    如:约定不论盈亏一方均固定收回本息的联营行为;约定一方向企业投资,但不论企业是否盈利,均固定收回本息的投资行为等,在实践中都将会被认为是变相借贷行为而归于无效。
  •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您弟弟成立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话,那么您弟弟的公司从设立、经营、变更到注销都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调整的。
    在我国,公司的企业法人,也就是说公司是有自己独立的法人财产的。如果公司在经营中出现了债务,那么公司是要以自己所拥有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务的责任的,即公司承担无限责任。
    至于您作为股东,如果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则以您认缴的20万元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公司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则以您20万元所能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珠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