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妹妹去年出车祸,对方全责,脸上缝19针,小腿俩根骨头断了,现在大骨头好了小骨头还没有愈合,脸上疤腿上有疤包括身体,请问怎么要求对方赔偿?这些疤痕去不了,只能赔医药费吗

交通事故 2018-10-24 1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然后就此出示的交通费事故责任认定书向对方索赔,对方拒绝索赔的,可到相应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然,你得保留对方负全责的证据,比如医疗单据,交通事故责任书等等。

  •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 交通事故中,全责分为两种,即己方全责和对方全责。无论是哪一种全责,责任方均应当根据对方收到的实际损害情况,给予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以分担对方的损失。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岳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