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股东A/B/C分别占公司70%,20%,10%股份,A是法人,B,C股东都是口头协议,至今没有书面协议,B2013年初先入股,C是2013年11月份入股,因为一直都是一个人私营,所以直到C入股并在公司做会计,公司的财务账目才逐渐建立起来,之前的账目比较混乱,有些是收据,有些是口头告知B,去年12月,公司出资在B名下贷款购买了奥迪A6L一辆用于A法人在公司外出用车,但是B利用自己在其他公司上班的公司的资源,长期监听法人A的电话,直到近期,B找法人A,并扣留了这部车,说公司有50万左右的账核对不起来,其实这些账目大家都知道是在公司近几年发展过程中的一些人情送礼所产生的费用,自然是不能登记在账的,现在B要求A把所有送礼人的名单都交出来,不然就告发A挪用公司资产,A法人出于对方都是生意上甲方的领导阶层,不同意。请问A现在1,怎么做才能规避法律责任?2,B的长期监听违法么?3如果打官司,应该如何打?

合同纠纷 2018-10-24 1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 货币。
    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 实物。
    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第三,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第四, 土地使用权。
    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
    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第五,劳务和信用出资.
  •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 在设立公司前,各股东基于确保公司顺利设立、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等因素考虑,一般都会签订一份合作协议,保障各方的利益。尽管这类股东间自己制定并签订协议,通常都是有效的,但是某些情况下,合作协议也可能会无效,从而损害各股东的利益。
      合作协议是否有效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廊坊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